您是本文的第3485位读者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件

                   

 

大建价发   [1998]158

关于做好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日期截止到 12 31 日(工程盘点到 12 25 日,以后 6 天可以预计)。

凡本年度实际已竣工工程、跨年在建工程、停缓建工程,一律按本通知精神严格进行工程盘点,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在建工程当年实际完成多少就结算多少。停缓建工程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办理善后各项工作。

在办理工程结算工作中,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以预结和预留工程款的形式转移资金。

本通知自 1998 1 1 日起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凡未办理完工程结算的工程,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若干问题的规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财政局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九六年定额九四年装饰定额施工企业名称
直接费人工费直接费人工费
1.0510.471.9319.271.市建工局所属建筑、安装公司、市建机厂
2.辽宁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辽宁省工业安装公司、辽宁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
3.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总公司、东北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外建沈阳公司
0.706.951.4013.99市化工建设公司、市住宅一、二、三、四公司、省建设集团所属各建筑、安装公司(省二、省安、省机械化的全民施工企业除外)
0.656.511.1411.35东北金城建筑公司、天北建筑公司、中国四海工程公司沈阳工程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