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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件
大
连
市
财
政
局
大建价发
[1998]158
号
关于做好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单位: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日期截止到
12
月
31
日(工程盘点到
12
月
25
日,以后
6
天可以预计)。
凡本年度实际已竣工工程、跨年在建工程、停缓建工程,一律按本通知精神严格进行工程盘点,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在建工程当年实际完成多少就结算多少。停缓建工程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妥善办理善后各项工作。
在办理工程结算工作中,必须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以预结和预留工程款的形式转移资金。
本通知自
199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凡未办理完工程结算的工程,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若干问题的规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财政局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九六年定额 | 九四年装饰定额 | 施工企业名称 | 直接费 | 人工费 | 直接费 | 人工费 | 1.05 | 10.47 | 1.93 | 19.27 | 1.市建工局所属建筑、安装公司、市建机厂 2.辽宁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辽宁省工业安装公司、辽宁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 3.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总公司、东北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外建沈阳公司 | 0.70 | 6.95 | 1.40 | 13.99 | 市化工建设公司、市住宅一、二、三、四公司、省建设集团所属各建筑、安装公司(省二、省安、省机械化的全民施工企业除外) | 0.65 | 6.51 | 1.14 | 11.35 | 东北金城建筑公司、天北建筑公司、中国四海工程公司沈阳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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