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建工
(1999)84
号
关于印发
1999
年建设工程预
(
结
)
算工作中
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县
(
市
)
区建委
(
局)、财政局,各建设、施工单位有关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本年度的工程预(结)算工作,我市于
11
月
17
日在兴城召开了年终建设工程预(结)算工作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
1999
年建设工程预
(
结
)
算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省造价管理总站、省财政厅基建处《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建设工程结算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辽建价发〔
1999
〕
9
号)文件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1999
年建设工程预
(
结
)
算工作中
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1
、关于建设工程压级压价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招标单位编制标底必须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现行定额、取费标准、工程类别及有关资料为依据”;《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由承、发包双方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定额标准和计价方法在合同中约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的建设工程价款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高于取费标准取费、扩大取费范围、压价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工程造价(价款)应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违反法定条件签定的合同按合同法规定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2
、从
99
年
7
月
1
日起,工程造价(价款)计价依据,按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等的通知(辽建发〔
1999
〕
50
号)文件和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颁发《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通知(辽建发〔
1999
〕
82
号)文件及市建工局、财政局有关文件执行。
3
、建设工程造价(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按合同条款约定。发生争议首先当事人应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经过协商后,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时,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可按合同争议条款约定,仲裁或诉讼。
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浮动较大,我市从
94
年起已不在发布材料价差系数,价差系数是对工程性质、材料指数、价差指数全市综合测算的,对某一单项工程价差系数存在不合理因素。为保障承、发包双方利益,建筑材料找差按省建设厅《关于执行一九九九年辽宁省建筑工程预算实物量定额、估价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发
[1999]81
号)文件第
3
款执行。
以前的材料价差系数不得再参照执行。
5
、室外排水工程管道安装执行安装定额、挖土执行建筑定额,取费规定,执行什么定额就执行其定额相应取费。
6
、防雷引下线按有关规定采用¢
12
圆钢,与定额不符可以换算。
7
、砼梁与板工程量计算,按图示结构尺寸分别计算,板算至梁侧面。
8
、机械挖土基价中包括
10%
人工挖土的人工费,建设单位将机械挖土外委,主体施工单位用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人工挖土按实签证。
9
、不论是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或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的价格照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相比高与低,在编制预(结)算时,按定额相应项计算直接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按定额预算价格交接。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的价格按有关规定与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找正、负差。
10
、按《建筑法》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规定不得肢节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从事建筑活动,不能把防水、基础等分部工程项目委托给总包单位以外的施工单位施工。已委托其它单位施工的,发生配合费按实签证。
11
、现浇砼坡屋面参照《辽宁省工程造价信息》
99/01
期大连《关于做好
1998
年度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的通知》第
10
条执行。
12
、砼坡屋面的板下抹灰、板上其它项目,按相应定额执行,其人工费增加
30%
。材料损耗暂不增加。
13
、大理石包圆柱饰面、花岗岩包圆柱饰面,分别执行附表一、附表二补充估价表。
14
、门窗贴脸按
94
装饰定额执行。
15
、工地施工排水,水泵台班按水泵纯工作(运转)时间累计计算,以
6.4
小时为一个台班折算。
16
、木门框油漆按相应定额乘
0.26
系数。
17
、木门框制作安装、门扇安装按锦建工
[1999]82
号文《木门框制作安装估价表》、《门扇安装估价表》执行。
18
、市地税局征收的地方教育费,由建设单位负担。
19
、采用铜阀门按定额相应项进行换算
。
20
、悬挑梁按定额单梁、连续梁项目执行。
21
、砼阳台、雨蓬、栏板按面积计算工程量的实际砼含量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砼含量,砼部分的人工、材料、机械按相应比例调整。
22
、修缮定额取费标准,按相应建筑安装工程取费标准执行。
23
、承重内墙两个开间搭板方向不同,如一半搭板一半不搭板,按定额规定执行即扣板厚,定额是综合考虑的。
24
、
毛石基础变截面按不同截面图示尺寸计算毛石基础工程量。不能按轴线划分。
25
、
窗孔洞两侧为安装非木质窗而设置的预制砼块,计算墙体工程量时不予扣除砼体积。预制砼块另行计算。
26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客观实际,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将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钢筋调整作如下规定:
钢筋(铁件)调整量
=
图示用量×(
1+
损耗率)-定额用量
现浇、预制钢筋混凝土钢筋制作损耗率
2%
。
钢筋搭接长度及弯钩量的计算,施工图有规定(或有钢筋表)的按施工图规定计算,施工图无规定的按施工规范规定计算。
钢筋接头搭接数量,施工图有规定的按施工图规定计算,施工图无规定的按实际钢筋长度计算(如有钢筋表,其钢筋长度中已包括搭接长度的除外)。
预应力钢筋及铁件损耗按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执行。
调整钢筋按单位工程总量计算(但砌体内加固筋及灌注混凝土桩钢筋笼钢筋不计钢筋损耗)。
调整钢筋(铁件)按定额“钢筋调整表”执行。
27
、
执行《塑料给水管等补充估价表》和本文附表中补充估价表的工程项目,不计取人工费调整及机械费调。
28
、以前年度结算文件如与本年有抵触的按本文执行,没有抵触的仍然有效。
29
、本文从
199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已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