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文的第7122位读者

 

“丹东市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宣贯会”召开 

 

 

5月13日,“丹东市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宣贯会”召开,有关建设(开发)、施工、中介等企业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以及从事工程造价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机构的同志共50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次宣贯会对帮助企业吃透、用好营改增政策,保证我市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快速、有效的落实,做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营改增后工程造价,助推我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议解读了有关建筑业营改增方面的政策定义,传达了《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后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辽住建[2016]49号)文件和辽宁省“对营改增后价格信息采集发布工作调整情况说明”,并联系丹东实际对接了招标控制价、招投标、结算、合同签订等环节。市造价管理处处长朱玉华围绕当前工程造价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剖析阐述,通报了我市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营改增后计价依据的调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市造价管理机构要尽快构建营改增后全新的计价依据体系,做好研判对接、政策宣贯和造价控制,尽职尽责,预防失职追责。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审核机构要严肃把握认真执行,经得起纪检机关的监督检查,预防渎职追责。软件公司要依规调整,不得擅自调整,预防刑法追责。全市造价专业人员要尽快掌握营改增后计价规则,计算公式、时间点、新老项目、征收方式等内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质量、安全支撑保障,预防事故追责。

 

为做到全市一盘棋,会后市造价处还单独组织财政、审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召开了会议,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6年5月16日

 

 

关闭窗口】